东港市政协向司法、执法和公共服务单位选派民主监督员

2014-04-25 15:51:23   编辑:佚名   来源:东港新闻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4月22日上午,市政协召开向司法、执法和公共服务单位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市政协主席宁永亮,副主席夏青、邵慧德、丁夙,秘书长姜晨光及各定向民主监督单位主要领

   4月22日上午,市政协召开向司法、执法和公共服务单位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会议。市政协主席宁永亮,副主席夏青、邵慧德、丁夙,秘书长姜晨光及各定向民主监督单位主要领导、担任民主监督员的政协委员参加会议。市委书记刘胜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松,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滕飞参加会议。会议由丁夙主持。

  会上,夏青宣读了《关于选派市政协委员担任民主监督员的决定》。此次选派的民主监督员共80人,分别派往20个部门和单位,民主监督员依照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及政协章程,对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与人民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重要问题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民主监督员的任期一般至本届政协期满。

  就如何开展好民主监督员工作,宁永亮提出三点意见。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认识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主动性。二是要加强学习,讲究方法,努力提高民主监督水平和实效。要讲政治,立场坚定地开展监督;讲学习,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本领;讲方法,敢于和善于监督。三是要加强管理与服务,不断将民主监督员工作推向深入。要加强对民主监督员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加强民主监督员工作的服务与保障。

  刘胜军在讲话中强调,选派民主监督员是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客观需要,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途径,是汇集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要充分认清选派民主监督员工作的重要意义;被监督单位要积极配合,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要为民主监督员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虚心听取民主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纳民主监督员的监督成果;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选派工作扎实推进,市政协要切实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使民主监督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刘胜军希望,各民主监督员能在市政协的组织领导下,实事求是,不断拓宽民主监督的新思路,探索履职尽责的新方法,创造参政议政的新经验,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议为部分担任民主监督员的政协委员颁发了证书,定向监督单位代表和民主监督员代表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于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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