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抓进公安局身亡,看守所死亡怎么赔偿?

2016-05-03 11:41:27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不管是因为什么事情被抓到派出所,都应该享受正当的人权,而且为什么叫犯罪嫌疑人?就是因为他只是有犯罪的嫌疑,只有当法院给出判决后,才能正式的称之为有罪!但是现

  抚顺中院认定,根据检察机关作出的《刘宝龙死亡情况调查报告》和“尸检报告”,及刘宝龙死亡前15日的原始监控录像,刘宝龙系死于疾病。

  抚顺中院认为,赔偿义务机关抚顺市公安局承担的责任是未给予及时治疗,未及时治疗不是导致刘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抚顺市公安局对刘宝龙的死亡承担部分责任。

  对于家属提出的被抚养人教育费、精神抚慰金的请求,抚顺中院认为,被抚养人已满十八周岁,而因病死亡不属于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范围,不予支持。

  最终,抚顺中院决定,撤销抚顺市公安局作出的“不予赔偿”决定,由其赔偿刘宝龙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共344067元,以及向刘母支付赡养费每年795元,直至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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