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县长遭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方法图片有哪些?

2016-04-01 11:32:02   编辑:   来源: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近年来公布了许多冤案、错案,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受害人都曾遭受过刑讯逼供后曹操结案,这还是被查清后的案件,不知道还有多少冤案、错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近年来公布了许多冤案、错案,这些案件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受害人都曾遭受过刑讯逼供后曹操结案,这还是被查清后的案件,不知道还有多少冤案、错案就这样不了了之了!刑讯逼供对于司法公正是一堵墙,它严重破坏了法律的公正性!

  副县长遭刑讯逼供

  从以县委副书记的身份被抓到“招供”受贿,从一审被判刑11年到重审,从上诉到取保候审,从等待判决到检察院决定撤诉。熊祖模感觉自己近三年的经历,就像坐了一次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只是,过山车至今仍未回到原点。

  三年前被抓时,他是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而今,他领着县委副书记的工资,却无班可上。

  11月26日早上7点,熊祖模从睡梦中醒来。吃过早饭,爱人姚琼上班去了,他打开电视,其实也看不进去,就坐在沙发上发呆。

副县长遭刑讯逼供,刑讯逼供的方法图片有哪些?

  这样的日子,已经持续了10个月。他不知道还要过多久才是个头。

  不过,相对于那两年看守所生涯,这样的日子又像是天堂了。

  学法和请求恢复工作,成了生活全部

  9点,他准备去遵义市委,找市委领导问问如何安排自己的工作。

  路上遇到熟人,有的还叫他“熊书记”,熊祖模有些尴尬。“书记”是他3年前的职务,当时,他还是道真县县委副书记。

  到了市委,门卫似乎没有看见他,他也没登记,就进了大门。领导不在。熊祖模转身回家。到家,他拿起一本法律书,很认真地学习。自从1月10日被取保候审后,学习法律和请求恢复名誉、工作,成了他生活的全部。

  翻着书,他感到一阵沮丧和气闷:11月17日,市委一位领导找他去谈了话,说市委很重视他的问题,会研究解决,让他耐心等一等。他能明白对方的意思是让他不要再找媒体,也答应了。但快十天过去,没有任何消息。

  回首近3年的经历,从以县委副书记身份被抓到“招供”受贿,从一审被判刑11年到重审,从上诉到取保候审,从等待判决到检察院决定撤诉。熊祖模觉得自己就像坐了一次惊心动魄的过山车。只是,过山车至今仍未回到原点。

  如今恢复自由的熊祖模,领着县委副书记的工资,却无班可上。每天除了焦急等待组织回音,就是学习法律。“虽然现在的结果是我无罪,但我的政治前途算是完了。”他说。

  纪委致电要“汇报工作”,刚回办公室就被抓

  此前熊祖模的仕途也算是顺风顺水。1966年出生的他,1989年参加工作,历任副乡长、副镇长、镇长、镇党委书记。2001年,任桐梓县统战部长,2005年,成为道真县副县长,不久成为常务副县长;2011年任道真县副书记,县委常委。也在这一年,省委组织部通过他为邻近某县的县长人选。

  可命运却在他即将主政一方时突然逆转。当年底,就在县里换届之际,熊祖模被抓。

  那是2011年12月26日下午,时任贵州省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的熊祖模,去往道真县大矸镇、三桥镇检查工作途中,接到了该县纪委领导打来的电话,说“有重要工作汇报”。熊祖模调转车头往回赶。他刚走进自己办公室,就从外面进来几个人,要求配合调查。当天被带走的还有熊祖模的弟弟熊飞。

  熊祖模说,他被带到了其他县一个居民小区,被要求在一个黑暗的小房间面壁反思自己的问题。

  “被关押期间,办案人员对我采取长时间不准睡觉、直面墙壁罚站、不给东西吃,不给药吃,轮流疲劳审讯、用几百瓦大灯烘烤照射、强迫我光脚站地,坐‘铁椅子’、用冷风猛吹(当时正值严冬)等手段,对我进行长达几天几夜的非人折磨,强迫我要按照他们的要求承认受贿事实,稍有不从就上手段,最后致使我严重感冒发烧,突发高血压昏死,(后经一男2女,3名医护人员抢救才得以活命),在这样的轮番折磨下,我为了保全性命,被迫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违心地编造了完全不是事实的假口供。”他在《关于熊祖模被构陷犯滥用职权、受贿罪蒙冤长达两年之久的情况反映》中这样写道。

  2012年1月11日,熊祖模被刑拘,随之逮捕。7月17日,遵义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对他提起公诉。

  一审判刑11年,随即成为腐败典型

  2012年10月16日,此案开庭审理。公诉方在滥用职权罪中指控,熊祖模在招商引资中违反规定造成国家586.3262万元损失;在受贿罪中列举了熊收受5笔共计44万元贿赂款,其中4次收受重庆商人李晓红现金24万元,收受其弟熊飞现金20万元,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相关利益。

  熊祖模当庭推翻供述,表示口供是在“生命安全、身心健康遭到严重威胁和极度摧残下为了保命而作的虚假供词”。

  2012年12月17日,遵义市中院做出一审判决。对公诉方的两项指控没有确认:一项是“2009年11月初熊祖模在办公室收受李晓红一笔1.5万元贿赂”,尽管此前熊和李的口供对此描述高度一致,但熊祖模当庭出示护照、机票、研修证书均显示,2009年11月1日至17日他因公出国,在日本培训学习,不具备受贿的时间和空间。

  另一项是熊收受其弟熊飞20万元贿赂,判决书称:熊飞当庭否认其在检察机关所作证言的真实性,故不予确认。同在2011年12月26日被带走的熊飞,关押10天即被释放。随即告诉嫂子姚琼,办案人员强迫他承认送20万元钱给哥哥,并写了证明材料。

  遵义中院一审判决认定:熊祖模滥用职权致使国家遭受586.3262万元损失,非法受贿22.5万元,判决有期徒刑11年。

  一审判决后,熊提出上诉。2013年5月29日,贵州省高院做出终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遵义中院重审。

  但这份终审裁定并未改变当地对熊祖模的看法。几天后的6月6日,遵义市开全市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月”活动启动大会,熊祖模受贿案作为典型案例,再次被通报。

上一篇:碰瓷大妈遇见了无赖小司机,假如碰瓷被撞死了怎么判?
下一篇:火车撞死穿铁轨女子,火车撞死人有赔偿金吗?

分享到:

相关新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