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企业 下月起“年检”改“年报”

2014-06-26 16:52:26   编辑:佚名   来源:法库传媒网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法库传媒网讯(通讯员 杜方)实行多年的工商年检制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从7月1日起,我市3万余企业将不再需要提交多份材料,往返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

  法库传媒网讯(通讯员 杜方)实行多年的工商年检制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从7月1日起,我市3万余企业将不再需要提交多份材料,往返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了。实行报告公示制后,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公示手续,不仅省钱还省事。

  企业“年检”改为“年报”

  据工商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明确,实行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而此次“年检”改“年报”,只与我市企业有关,暂不涉及到个体工商户。数据显示,我市现有企业户数约3万户,企业相关信息都已经入录到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规定,2013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未被吊销及未注销的各类企业,应在2014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向工商部门报送2013年度报告,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lngs.gov.cn)向社会公示。

  企业失信将列入“黑名单”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事项主要包括:公司投资人及出资信息;企业从业人数、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企业状态信息;对外投资设立企业信息;网站或者网店名称、网址等从事网络经营的信息;企业资产状况信息;非公有制企业党建信息。为保证企业年报信息的安全,在全国统一的电子营业执照推行前,企业应使用CA认证(数字证书)等方式登录公示系统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实施,企业不仅省钱还省事。过去,企业要提交多份材料,往返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同时还得交50元钱,但是实行报告公示制后,企业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免费办理公示手续。未来,工商部门将通过抽查、受理举报等方式,核实企业年度报告公示信息,隐瞒信息、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即“黑名单”),并通过辽宁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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