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 ‘四化’水平”现场会

2014-05-12 10:01:04   编辑:佚名   来源:鞍山日报     评论:0 点击:
核心提示:  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四化’水平”现场会。市委书记王世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张世超,市委常委、宣传

  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城市‘四化’水平”现场会。市委书记王世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张世超,市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守卫,副市长赵余富出席会议。

  王世伟一行首先来到运粮湖公园广场,观看城市“四化”建设工作展板,随后视察了兴业大道经济开发区段、千山区段、铁西区段、铁东区段、高新区段、立山区段等路段道路建设情况和城市“四化”建设工作情况。王世伟还主持召开专题汇报会,听取市建委、市城建局、各城区、开发区城市“四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好城市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四化”建设工作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需要,是开展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对于稳增长、调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站在全局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振作精神,再接再厉,按照创城工作的总体要求,下更大决心、用更大力气扎实推进城市“四化”建设工作,努力把我市城市形象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基础。

  会议强调,要全面做好城市“四化”建设工作。要切实抓好资金保障,积极通过企业投资、市场化运作、政府购买服务等举措,千方百计筹措建设资金,为城市“四化”建设提供有力资金保障。要结合项目开发、棚户区改造、村屯改造统筹推进城市“四化”建设工作。要建立保障体制和长效机制,注重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和交通管理等工作,实现城市“四化”建设工作常态化。要建立完善城市“四化”建设工作考评机制,对城市“四化”建设完成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考评,定期进行通报。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为推进城市“四化”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会议要求,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城市“四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担负起城市“四化”建设工作职责任务,制定有力措施,扎实有效推进,确保全面完成城市“四化”建设各项任务,为加快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五个鞍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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